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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社交媒體上的煙草相關內容可促使吸煙

在社交媒體時代,煙草業在社交媒體上推廣吸煙產品的情況越來越普遍,尤其是電子煙和加熱煙草產品(加熱煙),以引誘年輕人對尼古丁產品上癮,並規避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的法規。最近一項研究結果指出,社交媒體上的煙草相關內容可能會增加年輕人開始吸煙和繼續吸煙的機會。

年輕人花費大量時間於社交媒體上,且同時使用多個平台。先前已有研究表明社交媒體的煙草相關內容與煙草品牌知名度、產品吸引力和吸煙意慾之間存在關聯。研究人員透過綜合24項研究的結果,包括共140,000名社交媒體用戶,研究社交媒體煙草相關內容與吸煙行為(即吸食傳統煙、使用電子煙或使用其他煙草產品)的關聯。社交媒體上的煙草相關內容包括煙草的廣告、促銷、贊助,或正面描繪吸煙行為的內容。有看到這些內容的受訪者,曾經吸煙和在過去30天有吸煙的機會是沒有看到的受訪者的兩倍多。在從不吸煙者中,看到這些內容的比沒有看到的有105%更高的機會產生吸煙意慾。在使用兩個社交媒體平台以上的受訪者中,煙草相關內容和吸煙之間的關聯更強。以上結果都證明減少社交媒體煙草內容的必要,包括煙草業的贊助內容和描繪和鼓勵吸煙行為的非贊助內容。

世界衞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3條建議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以減少吸煙並保護人們免受煙草業營銷策略的影響。雖然香港已禁止大眾傳媒中的煙草廣告、促銷宣傳和煙草業贊助,但煙草商善於利用法例漏洞,而數碼媒體的快速發展或會提供機會讓煙草業規避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的法規,透過社交媒體跨越數碼邊界推廣其產品。委員會促請香港政府採取全面措施以盡量減少網上煙草內容,並透過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禁止銷售點陳列煙草產品、及禁止電視、電影吸煙鏡頭,以杜絕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和宣傳。

資料來源:JAMA Pediatrics(只提供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