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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31

台灣將修訂控煙法例 全面強化控煙政策

台灣行政院最近通過《菸害防制法》修例草案以強化現有的控煙政策,期望能加強控煙工作進展。

台灣的《菸害防制法》自2007年以來一直裹足不前,尤其在新型吸煙產品,如電子煙和加熱煙草製品(加熱煙),湧現下更被認為不合時宜。當地衞生福利部於2020年10月對法例提出一系列修訂,涵蓋管制新型吸煙產品、調味煙草、合法購煙年齡、法定禁煙區及健康警示。鑒於電子煙對青少年使用煙草的影響及相關的肺部損傷,當局建議禁止電子煙的製造、進口、售賣、供應、展示、宣傳及使用。違例使用電子煙會被罰款新台幣2,000元至 10,000元(相等於港幣560元至2,800元)。除禁止電子煙外,當局亦建議其他預防青少年吸煙的措施,包括將合法購買煙草年齡由18歲提高至20歲,並禁止調味煙草產品(包括薄荷味)。是次修例草案的建議措施還包括擴大法定禁煙區,及將煙害圖象警示由煙包面積的35% 擴大至85%。

儘管上述措施函蓋全面的控煙策略,獲得社會認同,但政府選擇規管而非全面禁止加熱煙的決定則備受醫學團體、家長團體、社福團體等人士抨擊。事實上,有關部門早於2016年首次提出修例草案,當時加熱煙剛開始在台灣流行,受到煙草業施壓等因素影響而擱置修例。然而,電子煙及加熱煙已經在台灣紮根及盛行,政府直至2020年才提出新版本的草案,決定只規管而不禁止加熱煙。在台灣致力推動控煙的董氏基金會表示非常失望。他們擔心電子煙將會以「加熱煙」名義繼續出現在市場上,又擔心有關決定會助長新一波煙草流行,禍延台灣的下一代。

有別於台灣,香港採取防患未然的態度全面禁止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將於4月30日實施。委員會強烈建議吸煙人士儘快戒掉所有吸煙習慣,而從不吸煙者則不應開始吸食任何吸煙產品。另外,香港上一次大幅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為2007年,至今相距15年,政府應檢視及加強各方面的控煙措施,例如大幅增加煙草稅、擴大法定禁煙區、禁止零售點展示煙草產品、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提高合法購買煙草年齡至最少21歲、及制定「煙草終局」策略等,為下一代締造無煙環境。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