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流行是全球公共衞生最嚴重的威脅之一。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公約》)是首個在世衞主持下談判的條約。《公約》以科學證據為基礎,涵蓋減少煙草需求與供應的措施。現時《公約》共有183個締約方。締約方會議是《公約》的理事機構,由所有締約方組成。締約方會議每隔兩年舉行以定期檢視《公約》的實施情況,並作出所需的決議以促進《公約》的有效實施。第十一屆締約方會議於2025年11月17日至22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
本屆會議有破紀錄的1,600名代表出席,包括各締約方政府官員、非政府組織及青年聲音。會議作出了一些關鍵決議,包括針對煙草廢棄物的環境保護事項、可持續的控煙資源、前瞻性控煙措施,以及對煙草業所造成的損害追究法律責任等。相關的議決內容概括如下:
針對煙草廢棄物的環境保護
- 採取措施預防及管理由吸煙產品及尼古丁產品所產生的廢棄物。
- 全面規管吸煙產品與尼古丁產品的組件,以及可能危害環境的外部組件。
可持續的控煙資源
- 透過動員國內及本地資源作為核心策略,以獲取長期、可持續且可預測的控煙資金。
前瞻性控煙措施
- 推行《公約》及其議定書建議以外、創新的措施。
- 在所有聯合國的室內和室外處所禁止使用和銷售吸煙產品及尼古丁產品。
煙草業之法律責任
- 加強落實《公約》第19條,透過立法處理控煙相關的刑事與民事責任。
《消除煙草制品非法貿易議定書》(《議定書》)是《公約》首個延伸條約。《議定書》現時共有71個締約方。第四屆締約方會議亦於2025年11月24日至26日在日內瓦舉行,共有60個締約方參與。
私煙佔全球煙草市場約11%,導致全球稅收每年損失約470億美元(約港幣3,822億元)。《議定書》的締約方會議就全球資訊共享、循證研究與牌照制度作出關鍵決議。相關的議決內容概括如下︰
全球資訊共享
- 呼籲《公約》秘書處與世界海關組織及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合作,整合現有查獲煙草、煙草產品及製造設備之資料。
循證研究
- 將設立工作小組,促進就控煙經驗、最佳實踐與個案研究等的交流。
- 將設立工作小組,以辨識良好做法,並建立有效的機制加強協助對於違法行為之調查與檢控。
煙草牌照制度
- 鼓勵締約方進行監察並徵收牌照費以支援牌照制度、公共衞生或其他相關活動。
- 鼓勵締約方彼此合作,就牌照制度事宜提供培訓、技術支援與合作。
中國於2003年簽署《公約》並於2005年正式批准生效。《公約》條款亦適用於香港。香港多年來根據《公約》及其MPOWER控煙措施,採用多管齊下的策略推行控煙工作,香港政府應考慮《公約》締約方會議的相關決議,進一步加強控煙工作、降低吸煙率、減少吸煙危害。
資料來源︰ 世衞《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一)
